基础医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22.03)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院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确保教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有关消防工作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成立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小组
组 长:李仰祝 张 骁
副组长:吕心瑞 姜 原 白慧玲 郭向前 李霞
成 员:陈丹丹 赵磊 司伟荣 蒋杞英 葛振英 杨永杰 芦秀香 王璐 陈卫东 季少平 王泽坤 黄永伟 牛保华 张付利 张军 郑红 李宾杰 崔占军 贺红梅 张维娟 王予东 唐文春 胡艳秋 叶文凌 张海龙 卫文强 谢振兴 王国英 谷敬丽 李祥会
第一章 总 则
1.消防安全工作是学院行政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教科研工作的基础保障,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职责,确保消防安全,以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书记、院长牵头,院消防安全管理小组成员负责,贯彻科室主任、教研室主任、科研平台负责人、教学实验室主任负责制。
3.学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分工把关,责任到人,发生火灾事故除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还应追究相应科室、教研室、科研平台和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全院职工参加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第二章 分级管理 归口负责
学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三级负责制和职能部门归口负责。书记、院长为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小组副组长为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各科室主任、教研室主任、科研平台负责人、实验室主任为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一、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书记、院长)职责
1.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有关指示,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学院日常管理工作,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全面负责学院的消防安全工作。
2.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订学院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定期或不定时地组织全院性消防安全检查,研究讨论隐患整改,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4.按照相关消防要求,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开展消防演练。
5.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表扬、奖励为消防工作做出贡献,成绩突出的同志;批评、处理违反制度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
二、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小组副组长)职责
1.负责所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的指示和规定。
2.定期布置和总结消防安全工作,经常对所分管范围内教职工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
3.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4.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对所分管范围内消防责任人的督导,提高学院教职工生查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5.每周对所管辖范围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每学期对所分管范围进行不少于三次(开学前、学期中、放假前)的大检查,发现消防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三、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科室主任、教研室主任、科研平台负责人、教学实验室主任)职责
1.负责本责任区内的消防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措施。
2.组织本责任区内教职工生进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学习,并督促其认真遵守。
3.管理维护好本责任区的消防设施,保证始终处于正常状态。
4.每天下班前负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仔细检查后方能离开。
5.每天对本责任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消防隐患立即上报、整改,确保学院消防安全。
四、全院教职工消防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安全意识。
2.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谁分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确保消防工作万无一失。
3.严禁超负荷用电和违规使用大功率加热器具,禁止私扯电线。提高警惕,发现消防隐患立即整改和上报,确保学院消防安全。
4.每天下班前关好门窗、切断电源,仔细检查后方能离开。
5.熟知学院内消防设施的具体位置,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灭火和自救的知识技能,牢记消防疏散通道和路线。
6.学院为砖混结构建筑,楼内禁止抽烟、严禁烟火,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7.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不能随便占用,禁止在消防通道内堆放杂物,必须时刻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8.每次节假日前,对所负责范围内房间进行彻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9.节假日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各楼层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工作,并做好值班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尽职尽责,不得迟到、早退、脱离值班岗位,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第三章 学院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小组会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2.各科室、教研室、科研平台和教学实验室每周对本责任区内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发现消防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做好记录并向学院办公室汇报。
3.各科室、教研室、科研平台和教学实验室要认真对待学校消防科和学院检查组下发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上的整改要求,积极配合,及时落实整改。
第四章 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1.学院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书记、院长为院级防火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总责,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2.各科室、教研室、科研平台和教学实验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责任制。
3.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时抽查。在消防工作中,对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消防组织制度健全,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整好用,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或在消防工作中作出贡献的科室、教研室、科研平台和教学实验室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4.对不主动配合学院消防安全检查,拒绝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的科室、教研室、科研平台和教学实验室的负责人,由院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小组讨论决定适当扣除其部分年终奖励性绩效或科室办公经费。
安全是基础,安全是保障,消防安全大于天,牢记“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在一个突出的位置,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为提高学院消防安全管理效果做出努力。